2006年10月25日

登記有案的合法夫妻

今天到板橋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. 準備了兩人ㄉ"戶口名簿"+"身分證"+"印章"&"結婚證書",下班後,就直接到戶政事務所辦理豋記. 很幸運的,一到戶政事務所,沒多少人,馬上就輪到我們嚕~~ 手續大約10分鐘,確認申請書上面雙方的資料後,簽名就完成ㄌ. Honey 還說,"ㄟ...你以後就是長男的媳婦" (因為他是家中的長子)...ㄎㄎㄎ. 完成後,再重新換身分證;所以,我們雙方的身分證的配偶欄就有ㄌ對方的名字...也就是說==> 從今天起, 我們就是登記有案的合法團體嚕...Oh~ Yeah~~

1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膠囊妳也敢嫁
真是勇氣可嘉!!